内蒙古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享受道路通行费用减半政策 2018-05-21
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完成建制村直接通邮目标,在内蒙古邮政管理局的积极协调下,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邮政普遍服务专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交发〔2018〕6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决定对内蒙古邮政企业从事邮政普遍服务的专用车辆给予一定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明确自2018年2月1日起,凡经上报核定的在自治区境内收费公路行驶的从事邮政普遍服务的专用车辆按照行驶路段通行费收费标准50%收取车辆通行费。《通知》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为邮政企业减轻了经营负担,有力的支持了全区邮政普遍服务工作,促进了全区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
相关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05-28]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公布2018年4月邮政行业运行情况[2018-05-28]
内蒙古自治区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考报名的通知[2018-05-18]
关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快递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的通知[2017-03-29]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第一批决定取消的“三类事项”目录[201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