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电、会务 、机要、档案、保密事务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4、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件工作
5、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
6、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本局工会工作
9、负责本局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保密事务和重大事项督办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2、负责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及统计工作
3、负责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从事邮政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的缴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2、负责各项资金管理及合理使用、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3、负责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按期对基本支出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
4、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好建档工作
5、负责票据的领购、分发及缴销工作
6、负责各项经费申请报告手续的审查、监督工作
7、负责做好会计员及出纳员日常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有其他工作
二、普遍服务科(机要通信)
1、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特殊服务标准。拟定和协调实施本地区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协调拟定邮政普通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2、协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地方人民政府部署,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协调从事邮政业务的企业落实相关预案。
4、负责对本地区邮政企业落实普遍服务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机要通信安全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邮票销售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邮政特邀监督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工作
8、负责依法审核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等有关事务。
10、依法负责邮政配套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1、负责其他邮政普遍服务事务的管理。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监管科
1、负责拟定本地区邮政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
2、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工作
3、负责本局党务工作
4、负责快递市场的监管工作
5、负责指导邮政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实施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
7、协调与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邮政业的通信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
8、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服务
9、负责处理邮政业服务申诉受理工作,依法查处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做好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10、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11、负责涉及邮政市场监管的其他事务。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