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辽局市场监管科组织学习《快递暂行条例》

    2018-04-18

通辽局市场监管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快递暂行条例》宣贯会精神,更好的将《条例》运用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4月2日,市场监管科先行组织学习了《条例》。

一是传达国家局3.29《快递暂行条例》宣传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二是市场监管科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并讲解《条例》作为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三是逐章逐条的解读《条例》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讨,使大家对《条例》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运用。

下一步,通辽局继续做好《条例》宣贯落实工作。一是对全市寄递企业再次进行详细、系统性的传达及培训工作。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平台,以宣贯《条例》为契机,宣传行业发展成就,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快递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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